各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有关室(部):
《澄城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方案》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落实。
2020年4月3日
澄城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
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提高纪检监察职能的群众知晓率,引导党员、群众正确高效行使监督权利,根据省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的安排,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工作是推动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贯通融合的重要途径。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的实际行动,是顺应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新期待的形势要求,必须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关键环节,灵活运
用宣传方式,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及时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
(一)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使群众对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知晓率眀显提升,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量逐步减少,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使实名举报率和网络举报率逐步提高,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问题明显减少,信访举报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把握宣传重点。一是宣传受理范围,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三个种类;明确党组织和觉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不子受理的事项。二是公开举报途径,公布来信、来访地址和网络、电话举报方式,在澄城清风网、古徴清风微信公众号上添加链接,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帮助群众理解各种途径的举报步骤,引导群众选择更快速便捷的举报方式。三是提倡实名检举控告,明确实名检举控告的界定,强调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鼓励群众实名反映问题。四是明确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阐释诬告陷害行为的定义,向社会释放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信号,同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三)丰富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传统新兴相结合,利用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一是立足现有条件,向群众发放信访举报宣传册,在澄城清风网、古徵清风微信公众号发出声音;二是充分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加强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出租车电子屏幕等公共场所的联系,加大理论阐释、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二、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一)部署启动价段(3月)
1.印发活动方案。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单位启动宣传工作,指导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把握好宣传节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负责领导:侯会芳 李少伟
落实单位:信访室、宣传部、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时限要求:3月31日前成立组织机构,下发活动方案。
2.精心谋划部署。研究制作宣传资料,设计信访举报导航图、游飞字幕、动漫短片,协调联系相关媒体和单位。
负责领导:侯会芳 李少伟
落实单位:信访室牵头,宣传部、县电视台、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落实。
时限要求:4月25日前完成信访举报导航图、游飞字幕、动漫短片的制作,并在县电视台、澄城清风网、古徵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宣传。
(二)集中推动阶段(4月至8月)
3.开展集中宣传。县纪委牵头,组织镇(办)纪(工)委、
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在古徵公园、长宏广场进行大型宣传。采用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短片、现场答疑解惑等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懂的形式,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渠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举报法规制度,使广大
党员干部、群众明确哪些是违反党纪的行为,哪些是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哪些是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事项。
负责领导:李少伟 马耀宏
落实单位:宣传部 信访室 办公室
时限要求:6月30日前,宣传部牵头,办公室、信访室、县电视台、各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落实。
4.开展联合宣传。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四进”活动为主,运用“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方式,积极协调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单位,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将各自受理事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让群众精准反映问题,少走冤枉路,少跑冤枉腿。
负责领导:李少伟 马耀宏
落实单位:信访室、宣传部、办公室
时限要求:4月15日-6月30日前,信访室牵头,办公室、宣传部各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落实,通过“四进”宣传,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
5.开展自主宣传。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组织各自辖区、各驻在联系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并在各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标语,在公开栏张贴《规则》,村支部、监委会负责各村组的宣传,做到村村有标语,组组见《规则》;做到宣传活动在下属单位、基层站所、村(社区)宣传全覆盖。
负责领导:侯会芳
落实单位:信访室、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时限要求:7月1日至8月30日前完成,县纪委将进行随机走访调查,对知晓率低的单位、村、组,进行约谈通报。
6.组织专题辅导。邀请市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对《规则》进行全方位解读,重点讲解检举控告的办理、检查督办、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及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开展各自辖区和各驻在联系部门的专题辅导,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学习全覆盖。
负责领导:侯会芳
落实单位:信访室、办公室、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时限要求: 6月30日前完成专题辅导。
7.营造舆论氛围。在澄城清风网、古徵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辟专栏,对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宣传工作中的亮点、先进经验予以转发,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负责领导:李少伟
落实单位:宣传部牵头,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落实。
时限要求:5月10日至8月30日。
8.开展宣讲活动。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镇(办)、部门,以《规则》宣传为载体,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进行全面系统的宣讲活动。
负责领导: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
落实单位:信访室、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时限要求:7月1日至8月30日。
9.开展知识测试。在全县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范围内进行一次《规则》知识测试。县纪委组织纪委机关及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知识测试,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组织各自辖区和各驻在联系部门的知识测试,要求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测试全覆盖。
负责领导:侯会芳
落实单位:信访室、办公室、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时限要求:7月10日至8月30日。
(三)深入调研阶段(9月至10月)
10.开展调研指导。结合《规则》学习贯彻开展督导工作,县纪委信访室将适时深入到村组、单位了解各镇(办)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宣传工作部署、实名举报处理、诬告陷害问题梳理,来访接待场所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负责领导:侯会芳
落实单位:信访室
时限要求:9月15日至10月15日
11.鼓励和引导群众实名检举控告。依据省、市纪委《信访举报部门对实名检举控告核实的办法》,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和给予答复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性,形成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的积极导向,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质量。
负责领导:侯会芳
落实单位:信访室
时限要求:9月20日前转发市纪委《信访举报部门对实名检举控告核实的办法》至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12.组织交流座谈。组织召开学习贯彻《规则》交流座谈会,总结前一阶段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推进措施,推动宣传年活动向深里走,往深里做。
负责领导:侯会芳
落实单位:信访室牵头,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落实。
时限要求:9月30日前召开学习贯彻《规则》交流座谈会。
13.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对查实的诬告陷害案件剖析总结,筛选对受到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的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增强纪法威慑,树立正风正气,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负责领导:李少伟
落实单位:宣传部牵头,信访室、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落实。
时限要求:9月1日至10月30日。
(四)总结深化阶段(11月至12月)
14.做好总结分析。总结全年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对比,梳理工作亮点,对成熟的工作经验组织转发,形成长效机制,促使全县宣传工作常态化。
负责领导:侯会芳
落实单位:信访室牵头,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落实。
时限要求:11月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数据分析对比,梳理工作亮点,对成熟的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广,12月总结全年信访举报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郑丽琼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侯会芳、李少伟为副组长,高军锋、张智、王维为成员的信访举报宣传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信访室负责、宣传组由宣传部负责、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镇(办)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规则》宣传的重要性将宣传年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坚持亲自抓、亲自问,落实专门的宣传人员;要明确目标责任,细化量化任务,完善激励机制,形成“上下一致、分工协调、专人负责、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于4月30日前制定各自的宣传活动方案,上报县纪委信访室,方案要特色鲜明,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三)开展督促检查。宣传年活动开展期间,县纪委监委将成立督导组,强化对信访举报宣传工作的督导指导,检查宣传年活动落实开展情况,督促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全县的宣传声势,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镇(办)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指定具体负责人和报送联系人,每月25日前将本镇、组宣传年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