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渭南市澄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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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8/07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就加强我市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重要意义,把加强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作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按照“省级统筹、市级主抓、县镇落实”要求,市纪委监委统一工作标准,县镇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高起点谋划、高效率推进、高标准落实,确保我市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规范场所设施建设。

县(市、区)纪委监委每个室(部)至少要有1间办公室,机关至少有1间独立档案室,兼具文书、干部人事、案卷等存放功能;单独设置标准化谈话室;单独设立信访办公室和来访接待室,信访接待室要具备同步录音录像存储等功能。市纪委监委统筹留置场所建设、管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原则上不设置留置场所。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不少于2间办公用房(不含谈话室),设置独立的办公室,具备日常办公、信访接待、档案存放等功能。办公场所要悬挂机构标示牌,对外公示职能职责、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设置信访举报箱、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设置独立谈话室,悬挂党旗、入党誓词等,安装监控设施,具备同步录音录像存储功能。办公场所、档案室等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根据实际自行制定标准,谈话室、信访场所严格按照省市标准执行。

2.加强办公办案设备配备。

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每人1台外网电脑,2人1台打印机,内网电脑及专用打印机根据工作需要按室(部)配备;每个纪检监察室配备1套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执纪执法记录仪、保密U盘、案卷装订机等办公办案设备,笔记本电脑按每人1台配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要有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录音笔、执纪执法记录仪、保密U盘、保密文件柜等必要办公办案设备。

3.加强工作经费保障。

协调县镇党委加大县镇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按规定发放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

4.加强信息化建设。

县(市、区)纪委监委推广使用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以建设检举举报平台为牵引规范业务流程,推广监察对象和廉政档案信息系统,推进数据融合共享。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推广使用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2020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外网全覆盖。

(二)全面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5.优化县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权责一致”原则,规范县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坚持把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以编制数确定内设机构数,编制较多的县(市、区)内设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2个,编制较少的县(市、区)内设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0个,确保纪检监察室人员不少于4人、其它室不少于3人,杜绝“空壳室”“一人室”。纪检监察室承担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两项职能,明确日常联系监督单位(部门),做到县一级单位监督全覆盖。

6.深化县级派驻机构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精神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关系,参照《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关于深化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制度,精准把握监察权限,依法履行职责,将派驻机构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后勤保障等由县级纪委监委统一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深化县级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7.推进乡镇(街道)监察职能延伸。

按照《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组组长,纪(工)委副书记享受四级主任科员待遇,兼任监察组副组长的规定。发挥乡镇(街道)纪委委员作用,完善从村(居)纪检委员或村(居)监督委员会中选任监察信息员,形成监督合力。

(三)全面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工作水平

8.规范信访举报流程。

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范检举控告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受理范围、办理程序,进一步畅通渠道,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力,合理表达诉求。做好实名制举报回复反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不实反映干部澄清正名,为干事创业敢担当干部撑腰鼓劲。

9.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处置。

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及时办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上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狠抓“初信初访”责任落实,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定期综合研判,确定重点查办、重点核查、重点督办案件,提高处置效率,实现问题线索年度清零。

10.规范执纪执法工作程序。

牢固树立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受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批、审查调查、移送审理、案卷归类等工作程序,编制全流程工作指引,制定谈话笔录、初核报告、审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执纪执法文书模板,借用信息化平台建立网上程序工作指引,加强流程管理,强化内部监督,不断提高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机制,规范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调查等程序,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11.强化纪检监察日常监督。

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监督重点,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县级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包抓联系乡镇(街道)、部门工作制度,发挥乡镇(街道)办案协作区作用,探索市级范围交叉巡察、交叉办案,破解监督难题。

12.注重审查调查案件质量。

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精准使用留置措施,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以质量为导向的审查调查工作考核机制,严格把握立案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权重。建立案件审理质量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及时发现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存在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立案标准不统一、处理畸轻畸重、只“盯”下级不“盯”同级、以查办案件数量论“英雄”等问题。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回访教育等工作效果,加强制度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对县镇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对共性问题提出加强改进的措施。

13.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围绕群众身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教育医疗、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财政补贴等重点领域,及时发现纠正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14.规范文书档案管理。

修订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市纪委监委相关室(部)参照省纪委监委文书案卷管理标准,制定各自范围内文书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文书样式、审查调查案卷等工作资料,按照“专人管理、集中统一”要求,实行承办人立卷制度,建立文书档案归类、调阅查询制度,确保文书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15.强化办案安全底线思维。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办案安全摆在审查调查工作首要位置,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守住安全底线。坚持问题导向,打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主动战,扎实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强化留置安全措施,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做实做透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建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体系。

(四)全面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

16.加强政治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常委会专题学习、理论中心组、机关例会等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经常性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强化思想武装,加强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秉公执纪,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7.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规范县镇纪检监察机关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纪委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营造凝心聚力风清气正机关政治文化。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18.选优配强县镇纪检监察领导班子。

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纪委书记、副书记后备人才库,新任纪委书记一般异地交流产生,在同一班子任职满10年必须交流。县级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调整需征求上级纪委监委意见,县级纪委领导班子职数和监委领导班子职数一致,鼓励县级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交叉任职、班子成员兼任内设机构负责人。县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干部要有一定比例。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由乡镇党委副职一级干部担任,兼任监察组组长,纪委副书记由四级主任科员担任,兼任监察组副组长。把政治、能力、作风、纪律过硬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推动县镇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展现新气象、激发新作为。

19.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灵活运用公务员招录、遴选、调任等方式,分期分批引进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专业和不同岗位工作经历的人才,不断优化县镇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交流进县级纪委监委机关公务员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除配备1名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1名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外,至少再配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任免需事先征求县级纪委监委意见,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等条件,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一般应干满3年。

20.开展全员培训。

按照分级分层培训要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培训。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每年组织一期不少于3天的培训班;市纪委监委每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类组织业务培训。确保县(市、区)纪委书记至少每3年参加中央纪委培训1次,每年参加省纪委培训1次;班子成员至少每年参加省纪委或市纪委3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1次;其他干部至少每年参加3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1次。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每年参加3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1次。

21.加强纪检监察实践锻炼。

通过上挂下派、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协作办案等方式,强化县镇纪检监察干部实践锻炼,巩固深化培训效果,提高县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能力。

22.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

严格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试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和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县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立案查处情况报告制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是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协调推动,措施上要迅速跟进,推动“三化”建设有序开展。市、县纪委监委要分别成立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组织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夯实工作责任。市纪委监委建立工作指导、督查通报、考核评价制度,相关室(部)要迅速与上级对口室(部)联系,明确任务要求,统一工作标准,明确“路线图”,列出“时间表”,常态化调研指导、督导检查。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将本月“三化”建设工作进展和下月工作安排,以书面形式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三)力求工作实效。县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专责当好“施工队长”,坚持不等不靠,把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对标对表省市要求和工作标准,高标准谋划、分阶段实施,围绕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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