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澄城县工信局报账员周建红公款报销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周建红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单位账务中违规公开报销花炮费用1865元。2021年6月,周建红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以上案例,违规公款报销,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对禁令要求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有的单位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不到位。这说明,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上述典型案例教训,引以为戒,以案明纪,增强纪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时刻绷紧纪法之弦,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整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做出廉洁过节承诺,以身作则、守牢纪律底线。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重要节点,加强廉洁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处理、绝不姑息,以严明的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