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县纪委对我县四十名拟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是省纪委2009年出台的一项新的制度,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2009年我县制定了《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规定(试行)办法》,并将此项制度作为我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的一项重要程序。廉政考试形式分为开卷和闭卷,开卷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闭卷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将按程序被任用;成绩不合格者,将被暂缓任用,半年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将取消本次提拔资格。
此次廉政法规考试采取开卷形式,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知识以及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