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渭南市澄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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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五个严禁”确保清廉过节
时间:2016/06/12  来源:   点击:

近日,澄城县纪委结合实际,就加强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对全县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提出“五个严禁”的明确要求。

“五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我县明确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要求的落实,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对执行“五个严禁”不力,致使本单位奢靡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该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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