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条例》第四条规定了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追究的是失职失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近日,澄城县纪委审理室负责人给全局纪检监察干部解读《问责条例》,以便更好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只要把自己摆进去,才能发挥‘探头’作用。”澄城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问责条例字字千钧,通过专家授课,交流讨论的方式,让纪检干部更加准确、更加清楚、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澄城县纪委第一时间发放《问责条例》150余册,做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并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立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学习宣传上走在前列、争做表率。
不仅如此,澄城县纪委还利用短信、网站、微信等新媒体,通过案例故事、解读评论、学习贯彻、图解图集四个维度对《问责条例》进行全方位剖析,不断提高《问责条例》的传播精度、广度与深度。县检察院纪检组及时将《问责条例》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不少网友在该微信上点赞留言:动动拇指就能学《问责条例》,赞一个;常学习,常警醒……
如何推动《问责条例》在澄城县真正落地生根?县纪委立足当前重点任务,认真谋划具体贯彻措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农村基层作风巡查、贯彻县委的各项重点任务等工作,着力发现、纠正、查处全县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的问题,力促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澄城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纪委已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情况开展立项监督。对学习宣传不认真、贯彻执行打折扣的单位,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活《问责条例》规定的七种问责方式,对相关党组织及领导干部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并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向全社会传导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