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印发< 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澄纪发〔2019〕17号)和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细化量化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澄廉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县审计局新的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台账式管理,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台账式管理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负责,夯实担子,带头抓细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完成履责记录,于每月底把主体责任清单月台账登记表及相关印证资料,报送局监察室备案,做到领导带头作表率,带头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个个担责尽责。
二是强化监督责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跟进监督落实,每月将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月台账登记表及印证资料进行收集、检查、完善的同时,每个季度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台账进行登记汇总,填写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季度台账汇总表”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季度台账汇总表”,连同印证材料于每季度末25日前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为切实以台账式管理为抓手,防止履行“两个责任”走过场,提出具体要求和配套制度,细化工作任务,规定工作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每周一、三、五例会点名,每周3次以上的工作作风、廉政纪律日常巡查,对巡查情况进行通报。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廉政与效能巡察办法》,参加每个审计项目的进点会,宣布和强调审计纪律和廉政纪律,同时深入审计现场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效能情况进行巡察,对发现的问题苗头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张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