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运政执法水平,县运管所从四个方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从“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提高人员素质”入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每月定期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深入分析并讨论典型案例,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及政策、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规范取证方式,完善案卷台账。充分运用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等科技手段,加大高科技设备在违章查处过程中的全程运用,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并要求执法人员注重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未经查实的有关资料、材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该所法制办每月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及时对已结案的执法案件进行检查整理,保证案件的完整性和取证文书制作的规范性。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究整改。加大对执法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对每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对在执法中出现的态度恶劣、行为粗暴、程序不合法、处理不妥当等突出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同时,通过调查问卷、走访车主等方式,收集梳理意见建议,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限期整改,并公布监督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县法制办、纠风等部门联系,强化行业监督,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
四是切实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执法作风纪律大整顿,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杜绝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随意性的问题。在全所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除做到用语文明、态度和蔼、执法公正外,还必须做到“三个说清楚”,即:说清楚违法事实及其危害性;说清楚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标准;说清楚被处罚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讲清运政执法行为的事理、法理和情理,减少、避免执法过程中的对抗和冲突,以良好的作风赢得广大群众对运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