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在澄城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澄城县农业局被授予“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继此任领导班子任命以来第二次荣获此荣誉。
2016年,县农业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一是落实推行“两个责任”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澄城县四条铁律责任追究办法》;三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接待等制度;四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五是以“廉政宣传月”为载体,通过邀请党校、纪委等专家讲廉政党课、前往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等方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进一步落实纪委“三转”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组人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执纪监督作用。 2017年,澄城县农业局将进一步落实县纪委全会精神,忠诚履职,弛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聚焦专责,砥砺前行,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我县农业事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为实现农业追赶超越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