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中省市要求,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扎实开展以查处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为主要内容的行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坚决纠正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紧紧围绕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收受回扣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3月10日前,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科室要向医院上交自查报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向单位写出书面承诺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向县卫计局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面向社会设立行风投诉箱,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和广大患者对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行风建设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关于“正风反腐”系列讲话及中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相关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系统重点领域行风监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开办廉政讲堂、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重大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治学习教育。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上来,坚决纠正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行业形象,维护医改成效,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县卫计局将对辖区各医疗机构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并将行风建设整治治理活动情况专题报市卫生计生局。市卫生计生局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于在专项教育治理活动中态度端正、认识错误积极,主动向组织坦白、及时将个人收受的款物上缴本单位的人员,可视其情节从轻处理。对于在专项教育治理活动中及以后仍然顶风违纪者,发生商业贿赂或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