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六项规定,近期,县农业局再次重申禁令,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对系统所有公车,进行严加管理。
一是所有车辆周内下乡出差必须填写派车单,派车单必须注明出车事由、时间、地点、所乘人员;
二是每逢双休日所有车辆在周五6点下班前必须停放在单位院子,无紧急情况不得外出;
三是法定节假日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4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局机关大院,并上交车钥匙,由局监察室统一粘贴封条,进行封车;四是双休日、节假日确实因公需要用车的单位,必须提前书面申请用车,并注明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往返时间,并经局主要领导、局纪委书记审批后,由局监察室备案,方可公务用车。
四项措施的严格落实,使全系统公车管理日趋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公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好转,进一步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