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规定对有偿补课划出六条“红线”.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县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各学校校长为本校禁止有偿补课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规范本校教师的从教行为;该县教育局设立有偿补课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对群众反映的违规行为做到有举报必核查,有违规必惩处。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各学校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牢记“六条禁令”,并将《规定》在该县教育电视台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肃纪律要求。有偿补课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规教师和学校,取消当年各类评优、晋级资格,考核等次降级,并根据具体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近期,县教育局监察室将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整治有偿补课行为,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