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澄城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召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各驻在部门、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主管干部参加了会议。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周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张周红领学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等相关规定,强调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同时安排下一阶段派驻组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切实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密切联系实际,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会议强调,建立严密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保证。各驻在部门务必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务求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责任追究明确,坚持做到全年工作有重点、专项工作有监督、日常工作有人管。
会议提出关于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设想,一是突出体现派驻组的政治监督职能。二是持续不断纠“四风”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永恒主题。三是围绕主责主业抓好日常监督。“深入股室抓调研,围绕业务抓监督”,是派驻组今年确立的工作亮点和努力方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规划好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驻组将依据各单位确定的工作方向和具体措施,全程跟进,紧密配合,搞好服务,做好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