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以来,我县遭受强淋雨天气侵袭,降雨连续、集中且周期性降水量较大,对群众生活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为督促做好应急防汛工作,庄头镇纪委主动作为、应时而动,制定了《庄头镇防汛期间镇村干部八严禁纪律规定》,以过硬纪律保障过硬作风、以过硬作风保障过硬落实,全力以赴为辖区群众安全度汛护航。
加强值班值守。镇村防汛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高度重视全镇雨情、水情的监测分析通报,运用微信群、电话、镇村大喇叭、巡逻车等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动员窑洞住户群众及时搬离,确保预防在前,扎扎实实做好防汛期间各项工作。


强化督查检查。由镇纪委牵头,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村的防汛工作对照要求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坚持汛期即战时,结合纪律处分规定与“大提升转作风”专项行动要求,通过党委集中议事,明确了防汛期间顶格处理的导向,提出了庄头镇防汛工作“八严禁”纪律要求,特别指出:对玩忽职守、欺上瞒下、不扎实落实县镇防汛工作要求的支部书记就地免职,对机关干部给予党政纪处理,对副科级以上干部报县纪委处理,以过硬要求保障过硬作风,以过硬作风保障过硬落实,确保把汛情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推动措施落实。强力推动镇党委、政府“锁好两把锁”“填好三张表”“加好十字封”措施的落实。针对户下无平房的户与非常住户,要求上好大门、小门“两把锁”,确保上锁措施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对于辖区住户分为常住户有平房、长住户无平房、非常住户三个类别,户户排查、户户撤离、户户封门、户户上锁,做到不漏一户、万无一失;对于新式窑洞门难以上锁情况,及时购买链锁,并与庄头派出所联系,加封公安部门与村委会两道十字封条,以执法机关封条的严肃性、强制性杜绝私自解封现象、破解无法上锁难题。
今后,庄头镇纪委监委将持续发挥执纪监督、纪律保障作用,以实际行动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推动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