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澄城县委组织部
中共澄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荐县委巡察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党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县巡察工作,根据《中共澄城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十七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要求,现从各部门、各单位中,选拔储备一批兼职巡察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调参加县委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参加过十七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
二、人员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纪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四)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五)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三、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不得少于2人,其中正科或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
2、县委巡察办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推荐情况,严格审核后建立澄城县巡察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随机确定巡察人员。工作人员参加巡察期间,脱离原单位驻县委巡察办工作。
3、1月30日上午12:00前,各单位将《中共澄城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干部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县委巡察办。审批表电子版在澄城清风网(http://www.ccqf.gov.cn)下载使用。
联系人:贾云鹏 联系电话:6869089,传真:6869089
办公地址:古徵街北段县房管所办公楼四楼
附件(点击下载):中共澄城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干部审批表
中共澄城县委组织部
中共澄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