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精神,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3-6869096 6869093
举报地址:澄城县纪委信访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
通信地址:澄城县东新街89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问题积极举报、监督。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人情况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