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渭南市澄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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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1/06  来源:   点击:

中共澄城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办党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双管单位:

按照市委《关于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县纪委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通过测试,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和贯彻《准则》和《条例》,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三严三实”,为推动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澄城提供有力保证。

二、测试对象

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

三、测试内容

新修正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测试形式

测试采取开卷测试的形式,由县纪委统一出题(试题已在“澄城清风”网www.ccqf.gov.cn通知公告栏目刊发,请各单位自行下载翻印),测试题型分为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案例题四种,实行百分制,80分为及格线,95分以上为优秀。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试卷于1月15日前交由县纪委干部教育室,由县纪委组织阅评,其他参试人员试卷由各单位具体组织测试和阅卷。

参试时间:2016年1月15日之前;试题答案公布时间:1月19日在澄城清风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测试和阅卷工作。测试成绩要作为考核干部政治理论的重要依据。对测试不合格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补测。

2.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参加测试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测试。

3.测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测试活动的情况形成简要书面材料,连同《测试情况统计表》,于2016年1月22日前报县纪委干部教育室。

联系人:杨国刚 联系电话:0913-6869098

下载请点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题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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