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
《澄城县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纪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澄城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澄城县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
纪检监察宣传报道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纪检监察精神风貌,反馈下情,传达上级指示、交流经验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凝聚各级各方面力量,唱响反腐倡廉建设主旋律,传播澄城纪检监察工作正能量,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注重质量,奖优罚劣。
三、考核对象
各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委局机关各室。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镇各部门,委局机关各室全年在《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日报》、《陕西党风与廉政》、《陕西纪检监察信息》、《渭南日报》、《渭南纪检监察信息》及中纪委监察部网、秦风网、西岳清风网、澄城清风网发稿情况。
各镇各部门上稿数:省级以上报刊《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日报》《陕西党风与廉政》等1篇;《渭南日报》1篇;秦风网信息1条;西岳清风网信息2条;澄城清风网信息5条;中纪委宣传部与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开办的“清风时评”栏目1篇;网评1篇。
委局机关各室上稿数: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作风治理室、干部教育研究室分别在市级以上报刊上稿3篇;秦风网信息3条;西岳清风网信息10条;澄城清风网信息10条;网评1篇。其他科室分别在市级以上报刊上稿1篇;秦风网信息1条;西岳清风网信息2条;澄城清风网信息5条;网评1篇。
五、组织实施
宣传报道工作考核由县纪委干部教育研究室组织实施,实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季度考核采取定期统计、通报的方式,每季度对发稿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排名。每年对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的前三名镇、前五名部门以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年度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后两名镇纪委、后三名部门纪检组进行约谈。委局科室参与考核。
各镇各部门,委局机关各室要逐月向县纪委干部教育研究室统计上报本单位、科室发稿情况,县纪委干部教育研究室负责核实备案。对舆情动态、案件查办、以及具有负面影响等方面的信息,必须报县纪委主管信息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向媒体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