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渭南市澄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温馨提示
时间:2021/09/30  来源: 澄城县纪委监委   点击:

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县委实施办法,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国庆节,县纪委监委提示您,务必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违反《加强干部作风推进“十项重点工作”纪律规定》

2.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

3.严禁节日期间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金礼品;

4.严禁借机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5.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公车封存等制度;

6.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7.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吃喝娱乐活动;

9.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以上纪律要求,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自觉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13-6869096(信访室)

网络举报:

http://shaanxi.12388.gov.cn/weinan/chengchengxian/


上一篇:巡察公告

下一篇:关于开展停车收费等九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公告

Copyright © 2012-2019 版权所有: 澄城清风网 办公电话:0913-6869098
地址:澄城县宝塔路东段县委办公楼3楼 信箱:sxccjwjys@163.com

ICP备案号:陕ICP备1200684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