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省委“三项机制”的有力抓手,为关爱回访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受到处分的干部提供了依据。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背景下,着力破解了受处分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敢干事、不愿干事的苗头性问题,激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敢于担当作为。
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实践来看,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有利于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作用,更好地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综合效应,是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党员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树立廉洁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1.做好“后半篇”文章对于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廉洁意识具有突出作用。反腐败工作既要注重“惩处”,更要注重“防治”。对于查处办结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结合案件特点,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运用忏悔录等形式,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可以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政和纪律意识。同时,在案发单位召开案情通报会,组织违纪人员同时参加,通过分析案情、剖析原因,指出危害、对比查找,能让案发单位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极大地强化了纪律教育的感染力、说服力。
2.做好“后半篇”文章对于推动制度反腐、提升监督水平具有突出作用。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各单位党组织建章立制,强化源头治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针对监督执纪、案件查办中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特别是腐败案件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等问题,打上制度“补丁”、扎紧监管“篱笆”;另一方面,有利于总结经验做法,反思存在不足,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工作水平。针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得失,特别是审查调查后,通过事后召开案件总结会等形式,对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等环节存在问题进行评析、分析,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有效提升业务能力。
3.做好“后半篇”文章对于加强队伍管理、体现关心爱护具有突出作用。所谓惩治,惩是为了治,惩是手段,治是根本。党员干部的蜕变都有一个过程,如果从一开始就及时跟进监督、提醒、警示、教育,开展“咬耳扯袖”,就能及时帮助认识和改正错误,避免党员干部进一步的违纪违法。在开展谈话函询、巡察监督、正风肃纪等监督工作后,针对发现的问题,抓好“后半篇”文章,就能做到提前介入、有病早治,及时整改、防微杜渐,对于时刻警醒党员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态具有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最大的爱护。
4.做好“后半篇”文章对于严肃政治生活、营造清廉氛围具有突出作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关系。对“烂树”坚决拔掉,对“歪树”“病树”强化治理,对大多数“树木”做好日常浇灌养护工作。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注重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挽救,让审查对象重温入党誓词,唤起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对于查处办结的典型案件,通过在案发单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等方式,多方位、高密度地向广大党员群众推送以案警醒、以案促改等内容,可以有效形成宣传震慑合力,更好地实现廉政教育“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效果,真正营造遵纪守法的清廉氛围。(城关街道纪工委书记 贺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