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监督是纪委的第一职责、根本职责。“一直以来,我镇纪委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惩治重点,加大对党员违反纪律和规矩等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作为监督执纪的纪检监察组织,“处分”干部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通过“处分”这样一种方式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回访教育只是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一个开端,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精准回访,谈话到位。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不同、党政纪处分类型不同、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也不尽相同,因此,回访人员必须因人施策、对症下药,进行“精准”回访教育,做到谈心到位,使受处分人员真正在思想上认识错误,从而在新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精准警示,教育到位。惩治是手段,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才是目的,加大案例剖析力度,从违纪行为产生原因等方面,深入剖析体制、机制方面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切实发挥监督执纪功能。坚持问题导向,准确分析研判新形势新任务,聚焦主责主业,“严”字当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围绕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等,快查快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精准立制,防范到位。处理违纪问题的过程中时常遇到相似的案例,针对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发案特点、规律,完善现有的制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真正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教育监督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构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工作格局,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惩治是手段,让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能成长才是目的,对待受处分人员,不能一棍子‘打死’,而要惩戒和关爱并重,既要刚性执行纪律法规,又要突出关心厚爱,帮助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做好本职工作,将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庄头镇纪委书记 李金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