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实施办法(试行)》,这是贯彻中省要求,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生动实践,是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政策的具体措施,为更加规范高效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和“精准导航”,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务实干事的内生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我通过“学习强国”、文件等方式逐条学习了《实施办法》,感触颇深,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要加强学习。及时组织机关领导干部、机关同志和村组干部逐条学习《实施办法》,要求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纪法规及本职工作反复学、跟进学,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为,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综合分析研判我镇发生的违纪案件所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以案为戒。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同时要把完善规章制度贯穿于“以案促改”工作全过程,修订完善规章制度。
三是要加强警示教育。始终把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点内容,将警示教育作为党建内容融入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是做好回访关爱工作。始终坚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原则,通过引导、谈心、教育等方式跟踪回访受处分人员,使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力量,坚定干事创业的信心。
五是监督检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每年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处分执行到位,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
总之,作为基层党组织要持续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坚持以“严”为主基调,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实现监督执纪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并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改,切实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王庄镇党委书记 樊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