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澄城县寺前镇圪崂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白利法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20年9月30日,白利法身为农村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向村两委干部和群众代表发放,合计1000元。2021年8月,白利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澄城县尧头镇董家河社区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鲁小妮违规发放福利问题。鲁小妮在担任澄城县尧头镇董家河社区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6年10月24日违规用公款为该社区工作人员购买西服,合计2064元。2021年8月,鲁小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上述2起典型案例教训,引以为戒,以案明纪,增强纪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时刻绷紧纪法之弦,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