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澄城县规划局原总工程师梁俊斌疏于监管问题。2013年2月,韦庄镇薇馨花园小区工程项目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015年5月20日,经梁俊斌审批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对该项目依法作出停止违法建设、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后,未采取任何监管措施,致该处罚一直未被履行。2023年3月,梁俊斌因已退休,免于政务处分。
二、澄城县王庄镇富民粮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振盈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7月5日,张振盈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直接以王庄镇富民粮果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与迈夫诺达机械设备(烟台)有限公司签订设备订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额价款。2023年5月,给予张振盈党内警告处分。
三、澄城县交道镇南社村一组组长张武军未公开账务问题。
2022年,张武军未按照规定公开南社村一组2022年全年财务,造成一定影响。2023年6月,给予张武军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我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不容忽视,有的疏于监管,有的对实施重大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有的未按要求公开村级财务,等等。这些“微腐败”问题,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人民群众幸福感,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各级各部门要牢记“让人民幸福生活是国之大者”,坚决站稳群众立场,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坚决纠正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中存在的认识偏差、责任缺位、作风漂浮、举措不力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职能部门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健全机制、抓好落实,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对进展缓慢、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治改进;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移交不及时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以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