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近日,县纪委重申禁令,再敲警钟,警告党员干部要“守规矩、守纪律”。
重申禁令: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严禁借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同时该县明确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要求的落实,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