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县纪委重申禁令,再敲警钟,警告党员干部要“守规矩、守纪律”。
重申禁令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
严禁借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提出要求
各单位党委(党组)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各纪委(纪检组)要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要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监督检查
近期,县纪委在全县开展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劵和购物卡专项治理活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组织清理,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强化预防,确保清理取得实效。市、县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组织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