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渭南市澄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业务之窗 >> 审查调查 >> 正文
澄城县城关街道阳庄村七组党员庞明学被开除党籍
时间:2021/09/07  来源: 澄城县纪委监委   点击:

2011年3月至4月间,开发商在修建高层住宅楼过程中,阳庄村七组组长庞某华伙同村民代表石某堂、庞明学等人以向组上村民索要“征地路面赔偿款”为由,向开发商索要100万元赔偿款,其中包括向石某堂赔偿出租车损失费10万元,给庞某华、石某堂、庞明学等人每人1万元“好处费、协调费”。庞明学身为中共党员,法纪意识缺失,破坏营商环境,2021年2月,庞明学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澄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2021年3月,庞明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一篇:没有文章

下一篇:澄城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干部路关斌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

Copyright © 2012-2019 版权所有: 澄城清风网 办公电话:0913-6869098
地址:澄城县宝塔路东段县委办公楼3楼 信箱:sxccjwjys@163.com

ICP备案号:陕ICP备1200684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