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澄城县城关街道卫生院医务科、中医科科长杨伟违规送礼品礼金、占用公物问题。2021年6月,城关街道卫生院医务科、中医科科长杨伟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规占用公物,违反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2月21日经县卫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澄城县创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康明违规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创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康明为请人帮忙协调公司征地、分红及出让金等事宜,违规赠送礼金累计5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3月16日经城关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党康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不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扛牢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