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澄城县县医院门诊办主任菊向红酒后驾驶问题。县医院门诊办主任菊向红,2022年12月16日,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澄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查处,给予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29日,菊向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澄城县王庄镇蛾蟒村党员王顺成酒后驾驶问题。王庄镇蛾蟒村党员王顺成,2023年1月7日,酒后无证驾驶三轮车被澄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冯原中队查处,给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14日,王顺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澄城县冯原镇牙曲村党员张启忠酒后驾驶问题。冯原镇牙曲村党员张启忠,2022年5月20日,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澄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冯原中队查处,给予合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4日,张启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不知敬畏、顶风违纪,触碰纪法底线。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这些典型问题,体现了全县坚定不移深入整治酒驾醉驾及背后问题的决心意志。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维护党员和公职人员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