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依法化访治访,全面深化信访工作改革,县煤炭局积极探索出依法治访 “五步工作法”,将信访工作引入法治化轨道。
第一步:初信初访“及时办”。为了更好地解决初信初访问题,确保初信初访者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县煤炭局坚持谁接访、谁负责、谁督办工作制度,做到带案下访、登门拜访、及时回访,贴近群众,积极促使初信初访问题化解。
第二步:信访分类“限期办”。对来访事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初步划分归属,属于信访有理且及时能够解决的,交转督办,限时化解;对于信访有理且短时间内不能化解的,领导包案、制定方案、组建专班、跟踪问效;对于信访无理的,耐心解释、亲情疏导,确属家庭困难的,本着能优则优、能宽则宽的原则,采取民政救助、司法救助等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第三步:领导包案“督促办”。对信访积案难案、历史遗留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带头,专班化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形成“领导有力、责任落实、上下协调、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处置得当”的信访维稳工作格局。
第四步:涉法涉诉“分流办”。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问题,使信访人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
第五步:违法行为“依法办”。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即:“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把法治理念贯穿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对群众的信访诉求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确立依法按程序办事的理念,把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